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与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工作,法定退休年龄的定义也不是禁止有工作能力的劳动者,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让他们能够慎重地继续工作。用人单位继续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自愿承担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能造成的工伤风险。由此可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伤认定的司法
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此可见,《答复》的规定与《劳动争议解释一》的规定存在一定冲突。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适用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伤的认定应作
缩小解释
第一,享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超龄人员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该意见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据此可以得出,一旦职工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领取退休金,若继续受聘于用人单位而因工伤亡的,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享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
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包括两种,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金基本可以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养老需求,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难以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需求。
故,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伤后,若仅因其享受了较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不能认定工伤,显然对其是不利的。同时,《答复》也不排斥享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受伤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