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道普法:如何看待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2022-11-28 14:47

顺道普法:如何看待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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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吴亦凡为何会判13年,驱逐出境和服刑哪个在先呢?顺道律所为你解读。

一、关于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吴亦凡在我国境内实施了犯罪行为,且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刑法有权予以追究。


二、关于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吴亦凡违背妇女意志,多次利用妇女醉酒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适用“强奸妇女多人的”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因此,判决十一年六个月,属于“法定刑内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吴亦凡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构成了聚众淫乱罪。注意,本罪只处罚“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的人”。从本案公开的信息来看,朝阳区法院是将吴亦凡认定为“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的人”中的一种,由此作出的判决。一年十个月的量刑,属于本罪中间偏低的法定刑内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吴亦凡的国籍是加拿大人,法院可以单独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吴亦凡同时实施了强奸行为、聚众淫乱行为,两行为相互独立,触犯了不同的罪名,侵犯了不同的法益,应当数罪并罚。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符合法律规定。其中,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吴亦凡需要先在中国服刑完毕之后再驱逐出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三、关于判决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修订)》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由此可见,一审法院于20221125日宣判本案,目前这个判决尚未最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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